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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2020-01-03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对外、侨务、引智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和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了解和掌握本市外事工作的情况和问题,重点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外事主管部门反映;协调本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本市重大的涉外事务和港澳事务。

(三)围绕本市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设想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本市党委和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的具体呈报事项;归口办理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邀请来访外国人士签证通知函电的事项。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本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了解和检查本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掌握外国人在本市活动情况和重要反映。

(七)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八)归口管理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安排。

(九)管理本市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新闻稿和有关其他文稿。

(十一)落实党和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争取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支援国家建设;接待来我市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协调处理归侨、侨眷及侨属企业的来信来访;扶持侨属企业的发展,引导归侨侨眷脱贫致富;办理市委、市政府及国务院侨办、省侨办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机关预算、办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市编委批复的办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现有部门及科室如下:

内设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1个:咸宁市国际交流中心、外国专家局;科室8个(包括加挂牌科室):综合科(加挂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牌子)、外事科(加挂翻译科、礼宾科牌子)、侨务港澳台科(护照签证领事保护科)。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我们将坚持三点工作原则不动摇:

(1)一如既往坚持始终坚持党对外事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持把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对外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全市对外工作合力。

(2)一以贯之坚持深化“两个服务”提升咸宁国际影响力不动摇。积极邀请更高规格、更高层次的国外政要来我市访问,策划发挥市级领导出访示范效应,拓展合作渠道,提升合作层次。精准对接“华创会”和“中部国际产能大会”,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并在其重要节点城市举办茶产业推介会。继续做好引资引智的牵线搭桥工作,深度发展友城关系,推动友城合作典型品牌示范效应。

(3)一抓到底坚持夯实工作基础严格因公出国管理不动摇。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因公出国台帐制度,抓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加强全市外侨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外侨工作队伍,争做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和服务发展的实干家。

(二)2019年,我们将重点落实五项工作。

(1)构建外事工作新格局。主动对接国家、省全方位对外开放布局,谋划好服务好全市因公出访高层团组,全力保障重点交流合作项目的推进。继续深化对港澳全方位交流合作。大力推动聚侨引智工作,拓展新渠道新资源。

(2)推动开放型经济新发展。强化外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精心组织参加第十九届华创会,进一步加大海内外涉侨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力度,抓好引进项目落地跟踪服务。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 APEC 商务旅行卡申办力度,依据授权做好企业海外合作伙伴签证邀请函电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开放发展。

(3)深化对外交流新合作。积极参与湖北省层面区域合作,争取国家部委对外合作平台和项目支持。认真做好友城工作,重点推进与日本、韩国、俄罗斯、白俄罗斯、斯洛伐克,美国、加拿大、苏里南等欧、美、亚洲国家和地区在经贸、教育、科技、文化、旅游、茶产业等方面的友好交流。巩固与韩国义王市、太白市、法国奥贝维利耶市等友城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大咸宁国际“朋友圈”,确保我市在世界五大洲的友城交往更深更广。加快人文人才领域对外双向交流与合作,积极筹备参与2019年茶文化论坛,继续擦亮咸宁茶产业的世界名片。推动对外文化科技教育合作,提升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4)拓宽领保工作新思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大领保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我市市民、企业和机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我市海外领事保护机制,与更多的驻外使领馆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系,坚决维护咸宁市民和企业在海外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强与全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在咸外国人管理服务水平。与国外驻汉领馆保持良好关系,妥善处置涉外案(事)件,维护外国人在咸宁合法权益。

(5)讲好咸宁城市新故事。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咸宁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魅力,整合各类资源讲好咸宁城市新故事。大力推进公共外交,拓宽海外宣传工作面,积极向我市国际友城、国外友好交流城市、中国驻外外交机构、国外驻华机构、国内外相关媒体推送咸宁宣传资料。组织在咸外国专家及外国人参加各类联谊活动,加深国际友人对咸宁的了解,为世界了解咸宁、咸宁走向世界创造更好条件。

第二部分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预算汇总).xls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分类 ).xls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市外侨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保基金,上年公共预算结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标准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经费。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460.4万元。

二、关于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460.4万元,2018年收支总预算503.63

万元,减少43.23万元,减少比例9.39%。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领事保护和侨团联谊经费减少7万元,归侨侨眷帮扶助困经费减少1万元,侨情调查工作经费减少3万元,护照签证工作经费减少3万元以及人员经费的减少25.15万元。

三、关于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46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2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8%;住房保障支出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76万元,相对减少1.12%;2019年人员支出预算为 165.43万元,2018年人员支出预算为193.03万元,减少27.6万元,减少16.68%。

四、关于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中,基本保障支出253.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支出215.7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5.25%;标准公用支出37.3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4.75%;专项业务和不可预见(类)支出4.3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发展项目。

(二)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6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6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积金、以钱养事经费、离退休费人员离退休费等。

2.标准公用经费预算37.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在编人员通讯、交通、食堂等改革性补贴。

3、社保基金拨款50.32万元。

4、不可预见费4.3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上级财政部门、市委、市政府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和预算执行中的一些特殊问题。

5、项目支出203万元。

五、关于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3.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21万元。(市直单位出国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出国时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打报告申请使用经费)

2.公务接待费14.22万元(含外事侨务项目经费11.7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预算为3.1万元(未含2018年度外宾、外事接待预算经费20万元),减少2.1万元,2019年我单位在2018年预算基础上,继续严格控制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预算为8万元,2019年预算没有变化。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率。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外侨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7.34万元。与2018年42.89万元相比减少了5.55万元,减少14.86%。主要用于日常经费办公、印刷、差旅、食堂补贴等。

七、关于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7.6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车辆维修及保养、车辆加油及保险、购买电脑及耗材、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咸宁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咸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咸宁市非税收入稽查大队)、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咸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咸宁市投资评审中心、咸宁市后勤和信息服务中心、咸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财经纪律检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培训和会计从业人员管理、财政课题研究与内部刊物编纂、全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市财政局开展其他财政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