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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和科室职能

来源: 时间:2015-02-26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1个咸宁市国际交流中心、外国专家局科室7个(包括加挂牌科室):综合科(加挂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牌子)、外事科(加挂翻译科牌子)、侨务港澳台科、侨联综合联络部。

 

综合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府部门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文件及会务工作;管理机关机要、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督办、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审计、房产、汽车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干部培训、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选派驻外使领馆工勤人员、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联系和协调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工作;协助做好来我市的外宾接待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办党组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办党组指导下制定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等年度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掌握全办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早提醒、及早纠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外事侨务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开展外事侨务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外事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承办外事侨务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事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外事工作管理相关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全市外事指导、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根据自身职能及工作特点开展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对外宣传资料;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咸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负责在我市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翻译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外事工作管理相关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为来咸外国政要提供翻译服务;负责承担本市重要外事活动、国际会议、外宣资料、新闻、的有关翻译工作;负责整合本市外语人才资源,建立咸宁市外语翻译人才库;协助做好咸宁市对外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国专家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申报项目并组织实施,做好引智项目的成果推广工作;归口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和我市国家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培训、研修工作;负责办理事务类外国专家邀请函和签发有关证件;会同各有关部门解决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在咸工作、生活上有关问题;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和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侨务港澳台科:贯彻实施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研、综合本市侨务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我市侨属企业政策;负责本市华侨、华人的捐赠审批事宜;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贯彻中央、省委有关领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侨民的涉外事项、处理涉外民事、刑事等案件;负责国外及国内侨务工作;负责赴我市的港澳记者、外国记者的管理及涉外涉侨等涉外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和华人有国内子女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有关事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负责市侨界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和新移民的接待工作;做好我市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和新移民的联络工作;调查研究并指导各级侨务部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负责对外侨务活动中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跟踪、反馈,为国外华侨、华人来咸投资牵线搭桥;承办本市对外华文教育事宜和侨务对外宣传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侨联综合联络部:贯彻实施国内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研、综合本市侨务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我市侨属企业政策;负责本市华侨、华人的捐赠审批事宜;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和华人有国内子女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有关事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负责市侨界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和新移民的接待工作;做好我市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和新移民的联络工作;调查研究并指导各级侨务部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负责对外侨务活动中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跟踪、反馈,为国外华侨、华人来咸投资牵线搭桥;承办本市对外华文教育事宜和侨务对外宣传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交流中心:为咸宁市外事办公室领导的二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对外工作管理相关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全市的外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因公护照(科级)的管理工作;负责根据自身职能及工作特点开展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护照办理的手续费和押金收缴工作;负责承办相关组团出访事项及市内各行业、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外考察和培训;负责代办民事及商务领事认证,承接留学中介、外派研修生等涉外业务;负责接待(境)外来访团组或个人,为其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工会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工会职能,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文化体育活动、合理化建议、干部职工文化教育;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协调家庭纠纷,监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协调干部职工与行政的关系,协调处理劳动纠纷;负责工会经费的解交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