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市外侨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5-03-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 

    一、概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4年,市外侨办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及时调整,形成以党组书记梁业伟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主任肖汉平同志为分管领导、办综合科为具体负责部门的管理模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传达各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并在我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2、加强学习,认真推广 

在全办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咸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提升全办干部的认识。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干部勤投稿,营造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3、规范程序,确保实效 

    在以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础之上,今年我办更加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效率性促进了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办共在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上公开图片约150张,发表文字新闻52则,其中主要包括外事动态15则、侨务动态2则,侨联动态7则、外事要闻1则、地方简讯2则、政务公开信息年报1则。今年我们还设立了公告栏,公开5条我办在人事招聘、外派教师遴选等方面的信息。另外,根据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我们在“机关动态”一栏下设“市外侨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公开我办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方面动态17则,主动接受了上级督导组和市委活动办监督。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除了有我办组织、协办的我市相关外事侨务活动相关信息外,还包括涉及广大归侨、侨眷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类文件,办理因公出国(境)的相关信息等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业务动态及机构职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市外侨办未收到民众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外侨办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中英双语对应公布信息尚未完全实现时效性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年初制定的网站改版计划因人手和资金等问题一直搁浅待办,等等。 

     今后,我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围绕我办年度工作的开展,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6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