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